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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多女少:延安因逼婚引起的一桩情杀案

2014-06-05 16:31:57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1937年10月,中国抗战正如火如荼,在延安,一起离奇的凶杀案却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这起凶杀案因逼婚而起,官司打到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决却迟迟不能做出。

1939年,在前线演出的延安文工团女战士。

1937年10月,中国抗战正如火如荼,在延安,一起离奇的凶杀案却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这起凶杀案因逼婚而起,官司打到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决却迟迟不能做出。

凶杀案主角叫黄克功,男,26岁,江西南康人,少年时就参加红军,经历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犯案时任抗大第六队队长;被害人叫刘茜,女,16岁,山西定襄人,曾在太原读书,抗战爆发后放弃优越的家庭环境投奔延安,被害时为陕北公学的学员。

据载,刘茜曾在抗大与黄谈过朋友。到陕北公学后,她开始疏远黄克功。黄以为刘另有所爱,遂起了杀人泄愤的动机。

边区高等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这样描述了案发的经过:

黄克功于10月5日晚饭后,带备勃郎宁手枪,……在公学前适与刘茜相遇,黄即招刘茜走向河边散步,……适天已入黑,……黄即向刘谈判,要求公开宣布结婚;刘予以严厉拒抗。……黄克功失却理智,竟以打敌人的枪弹对准青年革命分子刘茜胁下开枪,刘倒地未死,尚呼救命,黄复对刘头部再加一枪,刘即毙命。

黄克功逼婚杀人案震动了中共高层。他虽只有26岁,却是井冈山时期的老红军。初审时,在抗大政治部胡耀邦等公诉下,边区高等法院判处黄克功极刑。

舒湮在《战斗中的陕北》中这样记述黄在判决后对法庭的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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