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新闻》11月19日刊登题为《日本安保政策的重大转机》的报道称,随着日本周边环境的不断恶化,政府与执政党正在积极推进安保政策的调整。二战结束后日本的防卫力量是在和平宪法的规范下、在层层的束缚下完善起来的。这种防卫力量本身的水准以及所要承担的义务都到了需要调整的时候了。
尝试解禁“集体自卫权”
报道指出,中国的影响力相对上升、朝鲜军事实力的增长以及不断出现的挑衅动作……10月21日召开的日本“安全保障与防卫力恳谈会”上提出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制定概要中,明确把中国和朝鲜视为日本的“威胁”。作为应对“威胁”的准备,有必要提高防卫力、强化日美同盟。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2013年2月访美之时曾经向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愿意为加强日美同盟作出贡献,并且就强化日美同盟步骤之一的解禁集体自卫权问题展开了研究。
据悉,集体自卫权是指,在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这是《联合国宪章》中明文规定的所有主权国家都拥有的权利,日本在国际法层面上也是享有这一权利的。但在1981年,日本政府以国会答辩书的形式确定,集体自卫权超越了宪法第九条所规定的武力行使的范围,因而在宪法上日本是不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
报道称,安倍政权假定的有必要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当美国舰艇在公海上遭第三方舰艇或飞机攻击时,自卫队舰艇应当予以回击。第二,应对洲际导弹。假设朝鲜以美国为目标发射洲际导弹,日本即使具备拦截能力也任由朝方导弹从本国领空飞过。
报道指出,一旦解禁集体自卫权,势必导致自卫队活动范围的扩大,从而违反专守防卫的原则,这样的批评之声也是由来已久。有意见认为,应该从根本上修改宪法,而不是通过改变政府的解释来达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