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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仁勇:中共为何要“武装保卫苏联”

2014-06-05 17:21:28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在中国共产党成立早期,曾经提出过一句口号,“武装保卫苏联”。现在在江西革命老区的一些地方,还能发现刻在岩壁上和刷在土墙上的相关宣传口号。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早期,曾经提出过一句口号,“武装保卫苏联”。现在在江西革命老区的一些地方,还能发现刻在岩壁上和刷在土墙上的相关宣传口号。在很长的时期,这句口号被遗忘在历史的角落。近年来,一部分学者重新讨论这句话。在脱离具体历史背景的情况下,这句口号引发了很大争议,众说纷纭。所以我认为,有重新梳理那段历史,进行澄清或释疑的必要。

  “武装保卫苏联”这句口号产生于1929年发生的“中东路事件”中。所谓“中东路事件”,其实是一句话就可以讲清楚的事情:它是以张学良为首的东北政府,因为中东路,与苏联政府发生的一起大规模武装冲突。

  当然,也可以稍微展开一下,谈一谈中东路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以及与此事密切相关的“武装保卫苏联”等。

  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

  说起来,又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1894年,中国在着名的“甲午战争”中败北,被迫签订“马关条约”。为抵御日本的不断侵袭,1896年6月3日,中俄签订了中俄密约。其中第五条就是:“为使俄国便于运输军队,中国允许俄国通过黑龙江、吉林修筑一条铁路至海参崴。”

  于是乎,俄国就在中国东北修建了一条铁路。全称叫“中国东清铁路”,简称“中东路”。该铁路主线从满洲里经哈尔滨至绥芬河,与俄国境内的西伯利亚大铁路相接;支线从哈尔滨经长春至大连,总长度2800余公里,像一个巨大的“丁”字。

  按照中俄密约,俄国不但控制了中东路的运营权,还取得了沿铁路两侧数十公里宽地带的行政和司法管理权。这就使得俄国在东北获得了一块面积达十余万平方公里的不受中国政府管辖的“国中之国”,几乎将大半个东北地区纳入俄国势力范围。

  后来,1904年,日本挑起了日俄战争。俄国吃了败仗,将中东铁路长春至大连段割让给日本,并改称“南满铁路”。其余路段仍为沙俄所控制。从此,以长春为界,中国东北地区被俄国和日本瓜分。

  苏联伸来橄榄枝

  1917年,俄国爆发“十月革命”,苏维埃政府成立。

  新成立的苏联政府向中国伸来橄榄枝。1919年和1920年,苏维埃政府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声明废除沙俄同中国政府所缔结的一切秘密条约和一切特权,放弃沙俄政府从中国攫取的满洲和其他地区的权益。但由于当时的中国北洋政府在外交上拒不承认苏维埃政权,对苏联的两次对华宣言不闻不问,导致中东路依然控制在沙俄残余势力手中。

  之后,不屈不饶的苏联政府继续与中方接触,并三次派人来华,希望与中国恢复外交关系。1924年,中苏终于签订了建交协议,并在《中俄协定》明确了中东路属于商业铁路,铁路本身的营运之外的“国家及地方主权之各项事务,如司法、民政、军务、警务、市政、税务、地亩(除铁路自用地皮外)等,概由中国官府办理。”

  值得期待的是,苏联方面同时承诺,中方可以赎回中东路及该路所属一切财产;在赎回之前,由中苏双方共同管理营运。如果中方不愿出钱赎回,那么,将在旧俄时代规定的80年之后,全部无偿移交中国(后来苏联又在与东北地方当局签订的《奉俄协定》中将移交期限改为60年,这就意味着,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苏联将在1956年把中东路全部无偿移交给中国)。

  当然,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在中苏双方管理营运的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不和谐现象。比如,苏联一直不肯将电报、电话、矿山、图书馆、天文台、学校这些非铁路本身之营业交付东北当局。铁路管理局也由苏联单方面控制。中东路2700多职员,中方仅占400名,而且大部分是翻译或者低级职员。另外,在结算币种、历年铁路收入余款等方面,双方也存在诸多分歧,引起了东北当局的不满。这种不满一天一天堆积——直到终有一天像火山一样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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