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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院负责人:当前主要突出打击窃卖军事秘

2014-06-05 17:28:43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2014年4月8日,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了解《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记者

  2014年4月8日,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了解《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记者采访了解放军军事法院负责人。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以下简称涉军维权工作)是事关军队长远建设的大事。《意见》的出台,对于推动这项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有利于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对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规划了宏伟蓝图。解决好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遇到的涉法问题,维护好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深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进程中必须面对的重要现实问题。在这个背景下,中央政法委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涉军维权工作规范性文件,加大政策指导力度,进一步强化涉军维权工作职能作用,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部队高度集中统一、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提供有力保障。

  其次,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部队官兵遇到的涉法问题。当前,国家和军队建设发展所处环境条件发生深刻变化,涉军维权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部队在演习训练、军事设施保护、战备工程建设、军事秘密安全等方面的涉法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官兵及其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明显增多,直接影响官兵安心服役,危害国防安全和军事斗争准备。同时,随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为深化拓展涉军维权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条件,提出了更高目标要求。部队反映,广大官兵普遍希望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整合军地力量,建立健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意见》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涉军维权工作的制度机制,顺应了部队广大官兵的法律需求和愿望,将有力推动部队官兵涉法问题的妥善解决。

  再次,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涉军维权工作深化发展。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和军地各级有关部门大力推动下,全国涉军维权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显著成效。2007年,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总政治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转发《浙江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和《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随后,其他29个省区市也都借鉴浙江、福建经验做法,专门下发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由党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以司法机关为主体、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军地协作配合的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2009年7月,经中央领导批准,中央政法委、总政治部联合在京召开了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表彰会,对深化发展涉军维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1年2月,中央综治委和总政联合下发文件,将涉军维权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近年来,军地各有关部门也都相继颁发文件,对涉军维权工作进行规范。《意见》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适应国家和军队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涉军维权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必将有力推动涉军维权工作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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