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导火索
赵志华住在台中市民权路的房子,产权属于南投县农会,是“装甲兵司令部”按照国民党军队将领职务官舍规定,帮他定下来的房子,后来南投县农会要处理产业,行文至“装甲兵司令部”,说明现住户可优先承购,价位大约新台币3万余元。赵志华清廉耿直,手头没有多余的钱买房子,只好向“装甲兵司令部”借支(“装甲兵司令部”有一笔可供官兵急用借支的基金),当时“司令部”主管单位--预财组审核后认为符合规定,盖章 同意支借,呈到司令郭东阳处,郭东阳借此机会报一箭之仇,在签呈上批示“转呈总部”,也就是“你自己去和'陆军总部'说吧!”的意思。此事的权责根本不在陆军总部,郭东阳摆明了就是故意刁难。待赵志华看到呈文,气的脸色铁青,把公文往抽屉里一塞,终日不发一言,心中更是愤恨,原本手头拮据的他,又要面临搬家、租房等窘地,使他的情绪犹如爆发前的火山。
“反攻大陆”排头兵
事变当时,“装甲兵司令部”辖“装甲第1师”、“装甲第2师”两个装甲师,“装甲第1师”驻新竹湖口,“装甲第2师”随同“司令部”与“装甲兵学校”驻台中青泉港。当时装甲师主要装备为:M7105mm自行榴弹炮、M875mm自行突击炮、M5A1坦克、M41坦克。每个装甲师下辖3个装甲战斗群,1个装甲炮兵群。装甲战斗群指挥官为上校军衔,下辖3个坦克营(每营装备54辆战车),另辖装甲步兵营、装甲炮兵营、搜索营各1个,战时师配属1个工兵营。
装甲炮兵群下辖3个M7105mm自行榴弹炮营(每营3个炮兵连,每连8门M7105mm自行榴弹炮,共计72门),1个M875mm自行突击炮营(24门炮),另外每个炮兵连有M5A1坦克1辆,战时每个装甲战斗群配属1个M7 105mm自行榴弹炮营,担任直接支援任务,M8 75mm自行突击炮营由装甲师部统一运用,担任一般支援任务。
装甲师的火力、机动力、打击力在事发当时,非但国民党部队没有与之匹敌的部队,就连解放军中也没有战力相同的部队。1950年代初,国民党部队接受了大批美国军事援助,三军在装备上相当优良。解放军因刚刚结束朝鲜战争,加上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战斗力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