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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媒体:中国打击互联网造谣“动真格”

2014-06-07 14:54:06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参考消息网4月18日报道 外媒援引中国国家媒体报道称,一家中国法院17日判处一名博主三年监禁,这是在政府主导的对互联网谣言的打击中被判刑的第一人。

  参考消息网4月18日报道 外媒援引中国国家媒体报道称,一家中国法院17日判处一名博主三年监禁,这是在政府主导的对互联网谣言的打击中被判刑的第一人。

  据法新社4月17日报道,中央电视台称,秦志晖被认定犯有“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他是据称在为加大对中国社交媒体控制而开展的官方运动中被拘的多名博主之一。

  新华社称,公诉人表示,秦志晖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系列不实报道,“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新华社还说30岁的秦志晖发布了多条虚假信息,其中一篇称北京向在中国东部一起火车事故中丧生的外国人支付了3000万欧元赔偿。

  报道称,秦志晖在近日的一次听证会上认了罪并且为他的罪行道歉。

  英国广播公司网站4月17日报道称,一度在中国被称为大V的网络红人“秦火火”,被控诽谤及寻衅滋事一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当事人庭上表示不会上诉。

  法院裁定原名秦志晖的“秦火火”,因犯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30岁的秦志晖被指在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间,以“东土秦火火”、 “淮上秦火火”、 “炎黄秦火火”等微博账户名称,在网上捏造事实,损害罗援、杨澜、张海迪等人的名誉。

  这宗案件是中国自“两高”去年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后,集中打击网上犯罪活动以来,第一次公开审理及宣判的网上造谣案。

  法院指出,鉴于秦志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所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均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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