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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吉林省最早试行,到珠海、深圳等各地纷纷仿效,再到归于平静,如今“政府雇员”制的尝试似乎已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一边是归于沉寂,然而另一边,却是“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在全国的陆续铺开。那么,导致“政府雇员”制沉寂的原因是什么?政府雇员隐退后,聘任制公务员将如何接力?
曾经,多地试水“政府雇员”制,实现了雇员与岗位的即来即用、无缝对接
2002年6月,吉林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政府雇员”制度,并正式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根据这个试行办法,政府雇员是吉林省政府从社会上雇佣的为政府工作的法律、金融、经贸、信息、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政府行政编制,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
2003年6月10日,吉林省发布了公开招聘3名政府雇员的信息。同年11月8日,李文印和张明接到聘书,成为吉林省首批两名“政府雇员”。半年后,李文印作为政府公务翻译的第二批政府雇员上岗。张明则带领开发出吉林省公安人事信息软件系统,为全省公安机关节约资金近50万元。据了解,聘期结束后李文印回到吉林大学,张明也回到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