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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扣押日轮船 赔偿中公司二战损失

2014-06-07 11:05:10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香港《文汇报》记者从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处确认,上海海事法院已通知律师,昨天(19日)下午正式将日本三井株式会社一艘28万吨的轮船扣押,作为赔偿原中国...

  香港《文汇报》记者从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处确认,上海海事法院已通知律师,昨天(19日)下午正式将日本三井株式会社一艘28万吨的轮船扣押,作为赔偿原中国中威轮船公司在二战期间遭受的财产损失。

  2007年底,上海海事法院对一起延宕20年的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赔偿中方原告29亿余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9亿元。

  这起案件肇始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当时的“中国船王”陈顺通将两艘轮船借给一家日本公司,轮船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神秘消失。此后,陈家三代人相继在日本东京、中国上海提起诉讼。

  据媒体此前报道,原中威轮船公司创始人陈顺通的孙子陈震、陈春诉称,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从1937年8月起再未支付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之后仍占有和使用两艘货轮,直至其沉没,要求大同海运株式会社赔偿其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从租约期满起至两轮沉没期间,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属于非法占有两艘货轮,应对船舶所有人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新闻回放:“中国民间对日经济索赔第一案”概述

  2007年底,上海海事法院对一起延宕20年的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赔偿中方原告29亿余日圆,折合人民币约1.9亿元。

  这起案件肇始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当时的“中国船王”陈顺通将两艘轮船借给一家日本公司,轮船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神秘消失。此后,陈家三代人相继在日本东京、中国上海提起诉讼。

  据媒体此前报道,原中威轮船公司创始人陈顺通的孙子陈震、陈春诉称,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从1937年8月起再未支付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之后仍占有和使用两艘货轮,直至其沉没,要求大同海运株式会社赔偿其经济损失。

  2007年12月7日,上海海事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已收并大同海运株式会社的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赔偿中方原告日币29亿多元(约合人民币1.9亿元)。

  法院认为,从租约期满起至两轮沉没期间,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属于非法占有两艘货轮,应对船舶所有人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由于时间跨度长、诉讼标的额高,“中威船案”被媒体称为“中国民间对日经济索赔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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