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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对张氏叔侄强奸杀人冤案追责

2014-06-07 11:04:21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应追责。这一声音,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民间舆论场的共鸣。 而今,追责终于启动。

  “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应追责。”这一声音,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民间舆论场的共鸣。

  而今,追责终于启动。

  4月9日,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称,调查组将对“二张”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其中就包括了案件的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

  第三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正进入倒计时。如何防止下一个“张高平叔侄冤案”?法学界权威学者表示,对司法的监督不应只依靠“拦轿伸冤”。

  错案不是“女神探”一人之责

  不是法律专业的读者可能问:“法律监督”究竟是做什么、管谁的?

  实际上,这个不常用的专业词,管的正是许多网民深恶痛绝的“司法腐败”、“躲猫猫”、“喝水死”。它查到的,可能正是1年中最令公众震惊的冤假错案。

  中国青年报记者比对了5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从2010年到2013年,关于“法律监督”的章节内,从未提及任何具体案件。

  唯独2014年的这一章,在五位数的数字之外,多了两个人名。

  它们是两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原话是这样的:“坚持有错必纠,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等冤假错案,及时与人民法院沟通,提出依法予以再审改判的意见。”

  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2370件次,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3%;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96.5%。

  法律监督不能只追责一个“女神探”,而应成为制度性安排,这已是学者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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