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他们村内的67万亩草场被苏木(乡)政府征用后,因补偿标准分配不公等引起了部分村民的不满。
昨天,示范区管委会就村民们关心的问题做出了回应。
黄河西岸1000平方公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共涉及巴彦木仁苏木行政区划内的土地138万亩。此前,乌兰布和嘎查(村)委会主任李润玲向记者出示了《乌兰布和沙漠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在乌兰布和嘎查内拟征地面积和补偿安置费公示》,公示显示在该村“拟征地面积”为67万余亩,补偿安置费2亿余元。但巴彦木仁苏木达(即乡长)王义宝强调,村集体的土地是以治沙的名义流转到苏木(乡)政府的,并非嘎查长所理解的征收,但拒绝向记者出示《土地流转协议》。昨天,示范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局长魏开武给出了第三种说法。
魏开武:不是征地,也不是流转,是确权,土地权属的认定。
据示范区管委会提供的《乌兰布和生态治理区补偿安置协议书》记载,签署协议的双方分别的巴彦木仁苏木(乡)人民政府和各嘎查(村),协议中明确“签字生效之日起,土地将依法确权为国家所有。”
魏开武介绍,1984年,阿拉善左旗为各嘎查(村)发放了草原所有证,因历史原因,黄河西岸1000平方公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内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始终不够明确,阿拉善当地国土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后进行了土地权属的确认。
魏开武:这个草原所有权证只有总的土地面积和草原面积,具体的四至界限没有明确,他是行政区划的面积,不代表是集体所有的面积。
记者:既然不代表集体所有的面积,那你们国土资源部门有没有登记这块面积属于国有土地?